索引号: | 002654294/2019-18938 | 主题分类: | 工商,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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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09 |
文号: | 云市监〔2019〕56号 |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教组发〔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市监明电〔2019〕5号)、《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浙市监明电〔2019〕1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丽市监〔2019〕77号)等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牵头,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在我县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稳中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
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分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9年10月中旬前)。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4项重点任务,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格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动态管理。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梳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规直销、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开展自查,对供餐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检查和暗查暗访,对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类开展监督抽检,全面排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情况。
(二)集中整治(2019年11月中旬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重点打击“山寨乳制品”、农村及校园周边“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假劣农药兽药等,着力消除问题隐患。二是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打击“黑外卖”,压减生猪屠宰企业数量。三是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坚决查处食品、农产品违法行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形成有效震慑。四是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集中发布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案件,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五是完善一批制度机制,针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硬骨头”,完善企业自我承诺、自我声明、自查报告等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推动制假售假直接入刑,推进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和制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例建立基于流程导向的科学监管体系,固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2019年11月上旬前)。强化责任落实,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区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总结评估(2019年11月中旬前)。11月10日前,各单位总结评估本职工作,梳理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并将有关情况报县级联合行动工作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又恰逢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国家层面联合行动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重点推进的项目,明确由部委负责调度指导,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国家和省级部门专门印发通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参照本通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周密部署安排,建立联合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量化指标,及时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负责,宣传、网信、经信、民政、建设、商务、文广旅体、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好移动政务信息平台(钉钉)作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三)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监管工作实际,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避免“雨过地皮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展示本地区整体工作,又要注重报道具体活动、具体事例、具体场景,多层次、多角度反映整治效果。要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深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联合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关注、全程互动、全市发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谨准确,及时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科学严谨统计各项工作数据,严禁注水造假,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每月8日和2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含统计报表和工作概况,下同);10月12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工作概况由综合协调组负责收集、汇总、报送;统计报表由各项目组负责收集、汇总、报送。
联系人,综合协调组: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监管科褚移淇,电话:0578-5526016;新闻宣传组: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王锦丽子,电话:0578-5526006;案件查办组: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阙根仙,电话:0578-5526003;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陈宗望,电话:13967043925;保健食品整治组: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监管科李晓娟,电话:0578-5526608;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县教育局教育科吴龙,电话:0578-552501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王水景,电话:0578-5126738。
附件:1. 云和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制
2. 云和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3. 云和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4. 云和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统计报表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和县公安局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