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扶贫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切实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8月10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实施了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的资金范围为中央、省、市、县各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18年度云和县2018年省及以上补助资金1446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为56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为886万元。其中异地搬迁项目252万元、雨露计划60.3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项目200万元、项目管理费12.7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47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22万元。计划安排项目数为35个。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4个乡镇(街道)的9个扶贫项目,并实地走访查看了7个扶贫项目,涉及专项扶贫资金757万元。检查全县范围内实施的中央、省、市、县各级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情况。
二、检查评价意见
从检查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均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辐射带动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增收,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检查也发现扶贫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财政资金分解不及时、项目实施进度慢、项目库建设不充分、项目建设后期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将在下一步财政扶贫工作中加以规范。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一)财政资金分配安排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率较低。2018年扶贫异地搬迁252万元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至今尚未兑付。
(二)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充分。云和县扶贫办项目库储备项目数量较少,影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项目前期准备程序不到位。如外垟村壮大村集体项目,安排补助资金98万元。业主单位编制了方案文本,未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备案。
(四)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如火龙果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补助资金17万元,实施时间为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实地查看,发现现场基地已杂草丛生,残留大棚建设痕迹,大棚建设钢管配件露天堆放,基地建设不正常。
(五)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后期维护管理不到位。如庄前村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中发现,施工中的铺设PE管道埋设过浅,不符合设计要求;取水山塘水质有待提升,涉及金额34万元。安溪木樨花村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缺少施工标识标牌及过滤池到清水池缺少一个控制闸阀,涉及金额20万元。
(六)整改期限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整改,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四、检查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政策制度规定,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报账等各环节日常管理,切实加快扶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做好结余沉淀资金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县扶贫办应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提前谋划好扶贫项目,加快项目落实速度。
(二)全力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依托动态监控体系,建立与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全流程实时同步的扶贫资金总台账,加强监控,合理设置预警指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及时发现闲置、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对发现问题要查找原因、监督落实整改、强化政策措施。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量化各项扶贫资金绩效指标,研究绩效结果利用。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摸清扶贫资金及政策落实使用现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炼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共性问题,着力查找阻碍扶贫政策落实、制约扶贫资金整合及效能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层次问题整改;加强成果运用,提升检查层次,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扶贫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