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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593/2018-19787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云和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7-13
文号: 云普领〔2018〕2号
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云和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 周静怡  发布时间: 2018-08-05 21: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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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及“法治浙江”“法治丽水”“法法云和”建设的客观需要,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崇尚法治、遵从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新风尚,不断提高全县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机制更加健全、载体更加优化、设施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丰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具有云和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促进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1.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与自身建设有机结合,与各种主题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城区指示牌等,悬挂、张贴以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好省、市、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编印或免费发放针对性、可读性强的普法读本。(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2.加强农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不断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村级“两委”班子成员、新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农村干部、党员骨干集中开展“法治云和”建设法律知识专题学习。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办、县农业局)

3.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法治乡镇(街道)、法治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促进法治文化辐射影响能力显著提升

4.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全县各级各类大众传媒要履行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电视电台、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要增设法治宣传服务功能和刊播普法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出版局、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5.推动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健全户外法治宣传公共设施,在繁华地段、商场广场、交通干道设立长期的大型法治户外广告、法治宣传栏等公益普法设施。主要街区、路口、车站、商场、警务站等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以及公交、出租车移动视频等媒介要高密度、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法治舆论。(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6.加速法治文化与新媒体新技术的融合。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栏、专版,开展法律知识动漫、视频、公益广告、警言警句的征集、展播活动。开通法治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平台,加强全县各类普法资源平台、电子政务平台、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教育资源平台等普法栏目和普法资源建设,努力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责任单位: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部门联合、资源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中心城区广场、公园等地打造好法治文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有独立办公楼的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2018年10月前增设法治文化元素的设施。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机关法治文化元素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法治文化作为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城区人口密集地、公园、广场、主要街区、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重点建设一批以法治元素为主要基调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长廊(路)及法治文化景观带等法治文化设施;要依托文化馆、图书馆等基础设施,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项目,积极构建我县法治文化特色示范群(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实施村普法农家院、村(社区)法律图书角(书柜)建设工程,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需求。(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推动法治文化实践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8.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直有关单位)

9.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完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机制,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文化团体、个人创造性地开展各类群众法治文化创作和展演活动,积极打造一批具有云和特色法治宣传品牌、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示范项目。实施法治文化精品战略,组织法治文化创作队伍,有计划地开展法治文学、法治小品、法治动漫、法治书法、法治摄影、法治美术等法治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生产,重点推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具有鲜明云和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通过花鼓戏、说唱、乡村春晚等地方民俗文艺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组织创作编排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紧扣时代主题和弘扬主旋律的法治文化原创作品,并开展巡回演出(展播)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出版局、县文联、县社科联、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单位)

10.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围绕法治文化实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广泛开展法治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挖掘整理云和传统法治文化资源,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把握法治文化建设的规律,改进法治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方式方法、形式载体的持续创新,为全面提升我县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先进的坚实的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文广新局)

11.强化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建设层次多样、规模适度的法治文化专兼职队伍。各级各部门要善于发现和利用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资源,鼓励社会各界文艺文学工作者、摄影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投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一支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充分激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造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文联)。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宣讲团、督查团、法律明白人队伍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广泛发动和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知识竞赛、微宣讲、微巡讲等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责任单位: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促进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

1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领导机制。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强化政策支持体系。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职能部门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规划,将各项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及文化发展配套的政策适用于法治文化建设,并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14.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把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2020年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完成以上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15.创新手段,推动工作。综合运用扶持奖励、责任分解、监测评估等手段,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推动各类媒体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

16.强化保障,服务基层。结合城市规划、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利用文化活动群众性、经常性的优势,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17.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其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宣传优秀成果,吸引更多群众自觉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努力壮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切实担负起这一历史重任,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顺应时代新要求,把握发展新趋势,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面工作,把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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