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8-08-21 11: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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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工作。

1.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及房屋与土地征收任务,制定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工作计划;

2.负责拟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等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工作中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负责宣传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的督查、考核工作,对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具体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

5.负责确定房屋与土地征收范围,对征收范围内房屋与土地的权属、四至、用途、面积等情况进行核准、公布;

6.负责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价值的市场价格评估工作;

7.负责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8.负责重大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9.负责房屋与土地征收安置工作所涉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和台账的收集、整理和送交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收办内设综合科、房屋征收补偿科、土地征收管理科。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 14名,领导职数 3名,其中,主任 1名(正科级),副主任 2名(副科级);股级职数 6名,实有人数16人(在编在册人数13人),主任 1名(正科级,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编制在县人大),副主任 2名,股级干部6名,干部3人,劳务派遣工3人。

二、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3,143.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92.45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由于房屋与土地征收项目增加,致使征收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55.44万元,占总收入90.8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0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77.16万元),占86.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48.96万元,占  4.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8万元,占 9.83%;项目支出2,452.22万元,占90.17%;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72.5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2.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95万元,项目支出2,452.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51.3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34.9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42.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727.4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由于房屋与土地征收项目增加,致使征收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由于县统一征地事务所并入我办,人员增加以及人员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结余数列入本年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89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1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92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1万元,2017年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82.38万元,2017年决算为18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12万元,2017年决算为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77.16万元,2017年决算为235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没有结算。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6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85.4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借用其他单位较好的车辆,减少车辆维修等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万元,增长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6%。主要用于接待餐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累计2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借用其他单位较好车辆,减少车辆修理费。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丽水市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单位XX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5.6万元,实际支出38.06万元。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安排2015年度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考核奖励资金”项目预算安排 19万元,实际支出19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根据云委办发【2013】10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办负责组织实施《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征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给予奖励。为了顺利实施《云和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征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 “征收业务培训学习经费”项目预算安排8.18万元,实际支出6.64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根据云委〔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房屋与土地征收业务工作,宣传国家有关房屋与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业务培训、考核等。为指导征地拆迁人员熟练运用好各项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补偿、和谐拆迁。通过对全县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全县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3、“安置房、地建设前期方案设计、房屋重置补偿标准测算经费”项目预算安排10.92万元,实际支出10.88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根据云委(2011)4号文件的工作职责要求,征收办负责安置房和安置地的前期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价值的市场价格评估工作。安置房和安置地的前期规划经费在项目确定实施后可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但如未采纳方案的规划经费无从而来,根据管理制度安置房建设的业务管理费用不在实施项目中列支;为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政策的制定更加合理,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需每年进行调整,补偿标准需相关专业部门的测算。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确保安置房和安置地规划工作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政策的制定更合理;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征收办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征收办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是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是指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是指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支出。




附件:2017年云和县征收办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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