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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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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雾溪乡  来源: 雾溪畲族乡  责任编辑: 戴国峰  发布时间: 2018-06-12 1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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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中心(办公室): 

《雾溪畲族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雾溪畲族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保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促进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村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按照《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办经〔2015〕2号)、《浙江省农业厅等 7 部门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确权办〔2015〕3 号)等文件规定的登记内容、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二)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严禁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或收回农民承包地。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充分依靠群众,坚持阳光操作,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遇到问题要与农民群众充分协商,对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各类具体问题。 

(四)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工作,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 

三、目标任务 

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计划在2018年8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进宣传发动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法、信访、财政、国土、司法、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商务工作中心,具体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协调指导,制订工作方案。各行政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召开动员会等各类会议、横幅、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现行农村政策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开展确权颁证的目的、意义和好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群众自发地参与到确权颁证工作中来,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收集资料 

1.调查摸底。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情况、利用现状、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和承包台账等农户家庭土地承包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和核对,形成《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摸底调查表》。同时,各村还要成立由老党员、老干部、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的问题协调小组,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2.数据录入。由招标单位尽快将农户家庭承包信息全部数据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对已录入的农户承包信息发生变更的,重新组织核实并修改录入。 

3.做好数据核实确认,夯实确权登记基础工作。将各村所有农户承包信息逐户全部打印出来,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村入户逐户进行核实,并由农户亲自签字确认,对在外地打工的农户要求其找好委托人代签。对数据错误或承包信息变更的,要及时纠正,重新修改录入,作为确权登记颁证的依据。对在清理核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各村要及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邀请乡、村相关人员参与协商解决,对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逐级上报,请示解决。 

第三阶段:实地测绘 

由招标单位进行测绘制图,然后,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书,包含承包户、共有人、地块及面积等所有信息,然后由村组织人员逐户对确认书进行核实,由承包户本人逐地块签字认可。招标单位根据确认结果制作每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认公示图》并在村张贴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异议的进行核实修正。 

第四阶段:建立数据库 

(1)将承包方调查表,发包方调查表信息进行电子化,并按照建库标准建立属性基础库。 

(2)将地块测量成果矢量化建立图形基础库。 

(3)将属性基础库与图形基础库进行比对并挂接完善,形成调查成果基础库。 

(4)制作公示图、公示表等公示资料。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搞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矛盾及时化解,并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工作步骤  

各村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实施小组,逐组逐户收集二轮承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二)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乡、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原承包权属进行确权登记或暂缓确权登记。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的,按现状进行确权。 

(三)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由村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 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各村将地籍图报乡经济商务工作中心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县农经科。 

(五)建立登记簿,妥善保管登记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33号,2003 年)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 号)要求,重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及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完善登记信息。 

(六)颁发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县人民政府依据乡提出的申请材料和县主管部门的审核资料进行审批,审批后由县级主管部门移交到乡,再由乡分别发放到户,发放到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对原已颁发的权属证书,统一收回,依法注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乡财政办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乡国土资源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乡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对村干部和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下达资金列入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查田勘界、核对、人员培训等支出。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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