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403/2018-1882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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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06 |
文号: | 云教党组〔2018〕15号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和县委《关于推进风清云和建设的决定》(云委发〔2018〕42号)及中共丽水市教育委员会、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教党委〔2018〕2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风清云和”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下同)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关于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风清云和”“清廉教育”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把“清廉学校”建设成效作为学校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设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不断改进学校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清明政风”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为党育人的初心、坚守为国育才的立场,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坚持“立德树人”,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中。把思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夜学日、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制度,推进党员活动场所和党建文化园地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和示范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牵手工程”活动,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深化教育系统“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和名优教师、把优秀教师培养成党员”的“双培养”工作。
2.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在作风建设上,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上,要从领导班子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把清明政风落实落小落细。坚持把老师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局机关干部要定时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使工作更有针对性、有效性。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依法梳理明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好“一窗式”服务工作。加强民主集中制,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必须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关乎教师和学生利益的制度出台,要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老师的意见。
3.提高学校治理能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校监会职能,规范关键领域的管理,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4.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积极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学生家长、社会关心人士的关切,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补齐学校短板。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行为,严格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范围。加大教育资源供给,通过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控制和消除超标准班额。严肃提前招生、特长生招生等工作纪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所谓“快班”“慢班”等将学生分三六九等的办学行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学生和问题学生的帮扶与教育工作。
(二)营造“清净校风”
学校是社会的道德高地,必须秉持教育理想,坚守办学定位,把清廉干净作为校风的重要品质,融入学校的精神和灵魂,成为各级各类学校无形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1.坚持正确办学理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回归本位、回归初心,端正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来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坚决抵制宗教文化进入校园。切实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片面强化应试教育的倾向。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让人人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积极培育办学特色和优势,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学校教育体系。
2.持续推进校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上率下,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把清廉政风、教风落实落小落细,将“清廉文化”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环境布置和文化艺术活动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带领全体教职工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提高使命意识,提高教学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兴教科研之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健全学校党政班子成员联系班级、联系困难学生等制度,推动全体教职员工察生情、解生忧,使学校工作更有针对性、有效性。
3.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清正廉洁、服务担当是一个整体。各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优化面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服务,积极打造服务型校园。校监会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梳理编制本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办好家长学校,积极服务和引导家庭教育。落实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有序开放的要求。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社会中传播新知识、接受再教育。
(三)树立“清正教风”
教师是打造“清廉教育”的主体力量,教师的道德、才学、作风、素养、治教状况是“清廉学校”的重要体现,要把清白、廉洁、正直、奉献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标准,全面营造清正教风。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的形象就是学校的形象、教育的形象,教师的道德、才学、作风、素养、治教状况决定了“清廉学校”建设的程度和水平。要把清白、廉洁、正直、奉献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教育”建设要求,全面营造清正教风,不断壮大“言传身教”的正能量。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以“云和教育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全面营造清正教风,不断壮大强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有偿补课等问题。对于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要求或发生腐败等行为的教师,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惩。
2.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教师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主体,也是建设“清廉学校”的主力军。通过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双色”(红色教育、绿色生态教育)教育内容贯穿在师德培训、校本培训中,全面落实专业教师五年一轮360学时培训制度,有计划的推进以大数据智慧教育背景下实施精准教学的“人人过关”培训等工作。重视教师专业发展,深化“名师培养工程”,推进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行动计划。
3.落实尊师重教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教师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岗位等教师倾斜。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让广大教师安居乐业、倾心教育、潜心育人、乐教善教、终身从教。建立保障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培育“清新学风”
学风是学校的灵魂,是诚信与清廉的集中体现。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中,推动广大学生按照清廉的标准、诚信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投入学习,培育优良学风。
1.加强立德树人。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进教案、进学生头脑。弘扬耕读、慈孝文化,推进红色、绿色生态教育,推进具有云和特色的“三维六品”德育品牌建设,从传承老云和的精神品质、释放新童话的激情活力、塑造真山水的气质修养三个维度出发,培养爱国爱家、明理明法、乐学乐思、创新创造、至真至纯、和谐和美的云和好少年。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融入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教育,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广大师生对标教学,提高质量。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严格学业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抄袭行为。进一步完善关心帮助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关心优生发展,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
3.优化学生服务。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开展各类科学实验、实习实践和学术创新。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学生申诉机制等服务体系,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教育局要建立“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 “清廉学校”创建的领导和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清廉学校”纳入学校重要议事议程,将“清廉学校”建设作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清廉学校”建设与学校各项工作相互融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清廉学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各级各类学校。学校党组织要扛起建设“清廉学校”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清廉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建设“清廉学校”的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清廉学校”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两不误。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清廉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建设“清廉学校”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校园LED电子屏、广播、报刊电视、黑板报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学校”的重要意义、内涵、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学校”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督导室要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与学校绩效考核挂钩。各责任督学入校检查和督查工作时,要承担起督促“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认真做好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报送县教育局,联系人:王伯忠,联系电话:5525007,电子版通过钉钉平台发送。
中共云和县教育局党组
云和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