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索引号: 331125000000/2018-03174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1-30
《云和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县  责任编辑: 莫亚景  发布时间: 2018-12-19 12:02:52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18/12/21/art_1229426526_1934869.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一、《通告》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努力营造出文明安全、节约环保的社会新风尚,助推建设童话云和“大花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通告》的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建立禁止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态文明新城。 

  三、《通告》的主要任务 

  《通告》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任务:一是禁止燃放区域:在主城区范围内重新划定禁燃区域,东至大徐隧道,南至白龙山-屋后山-天罗盘山-平岗山-稻草垄山-和尚基山-双叠石山一线,西至村头电站,北至凤凰山麓。具体包括九个社区,即中山社区、浮云社区、青阳门社区、元和社区、箬溪社区、大坪社区、新华社区、解放社区、普光社区;蔬菜、大坪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村包括浮云街道的红光村、象山村、大徐村、庄前新村;元和街道的古竹村、小徐村、山脚村、白洋墩村、睦田村;白龙山街道的瓦窑村、黄水碓村、程宅村、河上村、长田村、隔溪寮村、沙溪村、新建村、高胥村、三门村、村头村;凤凰山街道的巧云村、勤俭村、新岭村、梅垄村、贵溪村、柘园村、后山村;安溪乡黄处村湖西弄自然村,在上述区域内实行全年全时段禁燃。二是禁止燃放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在主城区划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举办全县性重大庆典活动,须经县政府批准,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三是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者,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请全县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劝阻者、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了依法给予处罚外,将由县纪委(监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六是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有关媒体予以曝光。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