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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681/2018-18349 主题分类: 安全
发布机构: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12-06
文号: 白龙山办发〔2018〕48号
关于成立白龙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组织结构设置与组成人员和职责的通知
白龙山街道  来源: 白龙山街道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8-12-17 16: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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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大坪股份经济合作社,街道下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35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和组织体系,明确综合监管分管领导及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分工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白龙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组织结构设置与组成人员和职责,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一)为建立和完善街道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实际,确定白龙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二)街道安委会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街道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

(一)组织结构

1.街道安委会由主任、第一副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街道安委会主任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第一副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相关科室成员担任。街道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街道安委办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安监站负责人兼任。

2.街道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街道分管领导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街道分管副职担任。副主任由街道该安全生产领域主要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街道有关人员组成。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安委办设在各安全生产领域的牵头科室,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街道该安全生产领域主要科室负责人兼任。成员由街道有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能

1.根据全街道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街道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街道安委办组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2.街道专业安委会应及时向街道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3.与行政村签订责任书或建立责任制。

4.履行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职能。

附件:白龙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白龙山办发〔2018〕48号关于成立白龙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组织结构设置与组成人员和职责的通知.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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