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临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措施。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临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安委办201719号.pdf
附件:云安委办〔2017〕21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