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5350/2017-20875 | 主题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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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园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17-02-18 |
文号: | 云园管〔2017〕20号 |
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园区安全生产科工作职责、受委托的权限、工作人员数量、监督检查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大安全监察力度,提高监察工作质量,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园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对责令限期改正企业按时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以“打非治违”和“查证验证”为主线,按照本计划和专项行动方案,对园区企业分阶段集中开展专项监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对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及时复查,实行闭环管理。
(二)对检查发现依法属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管辖的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含事故责任处罚)移交上述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三)加强督查队伍能力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学习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肃督查纪律,文明检查。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
四、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园区安全生产科人员数量4人
公务员1名(县安监局控编),国有企业职工编制2人,劳务派遣人员1名。
(二)总法定工作日1000日
全年法定工作日(250个)×监察人数(4人)=1000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366天)-双休日(105天)-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11天)=250天)。
(三)其他工作日估算580日
1.配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安排20个工作日;
2.受理调查安全生产举报安排40个工作日;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80个工作日;
4.报表统计等上报安排40个工作日;
5.标准化创建、文化示范创建指导等安排80个工作日;
6.开展专项检查、机动检查安排60个工作日;
7.年中、年终安全生产考核60个工作日;
8.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200个工作日。
(四)非督查工作日估算220日
1.机关值班安排4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8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安排20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安排50个工作日;
5.党群活动安排30个工作日。
(五)检查工作日200日
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000日)-其他工作日(580日)-非督查工作日(220日)=200日。
本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为园区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2-3名执法监察人员1天检查企业1家(次)测算,20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67-100次(家)企业左右。
五、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附件1)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
(二)监督检查方式
对重点直接监管企业,根据《云和县工业园区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按月份制定;重点时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若与2017年安全监督检查全年工作计划安排表的重点监管企业有交叉,应合并监督检查,一般不重复进行。前述除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外的各项检查,在实施中如与其他专项检查时间上有冲突,适当调整。
上述的检查计划中所列的检查次数,不包含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企业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时进行的复查所需的工作日。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⑴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⑷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
⑹从业人员收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⑻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⑼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⑾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⑿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⒀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⒁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⒄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⒅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⒆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科长对科室全面工作负领导责任,科员具体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责,对所承担任务和所承办事项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计划报园区管委会批准后,非特殊情况不随意改变,确保全年计划全面落实。
(三)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协调运行,相互促进”机制要求,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有效配合监管、培训等各项工作开展。推行服务型检查模式,热心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