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社〔2017〕65号
关于同意刘潇等15位同志试用期满转为正式聘用的通知
县卫计局:
刘潇等15位同志分别于 2015年—2016年(详见附表)被批准为事业单位试聘工作人员,现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 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刘潇等15位同志按期转为正式聘用。
附:2017年云和县事业单位试聘人员转正名单(四)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