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5668/2017-20024 | 主题分类: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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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安监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12 |
文号: | 云安委办〔2017〕12号 |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局《2017年度“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安监管综〔2017〕26号)和市局《关于开展2017年“三个精准”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丽安监管〔2017〕28号)文件要求,为避免因集聚在有限空间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导致爆炸和人员窒息事故的发生。5月份,在全县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实现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得到确认、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监管台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各类事故隐患问题得到整改落实的 目的,进而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 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作业场所危险因素辨识情况;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建设情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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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方案审批制度、监护人制度落实情况;
3.作业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隔断、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电气、出入口、监护);
4.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专项安全培训情况;
5.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场所抢救器具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外委作业签署安全协议并进行现场监督情况。
三、工作要求 督查检查。各地安监部门要结合总局《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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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严执法。严格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 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3.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及应急救援等内容,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监护等基础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企业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降低事故风险。
4.督查及材料报送。市安监局将于5月中下旬,对我县有限空间专项执法情况开展督查;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于6月1日前将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小结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县安委办,联系人:金凌翔,电话:5522331。
附件: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检查表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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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有限空间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