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云政发〔2017
〕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途径,是我县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基础保障。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县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6〕39号)以及浙江省卫生与健康工作考核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全民健身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全面建成与我县经济、文化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为加快建设健康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的普及和提升,基本建成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全民健身活动供给更加丰富。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群众性足球、校园足球及水上运动的开展,大力普及健身跑、健步走、登山、骑行、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气排球、网球、广场舞、轮滑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
——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38%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城市居民达到22%以上,农村居民达到10%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2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基本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加大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100%,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率达75%以上。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健全各类群众体育组织,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有较大发展。体育组织数量增加到25个以上。9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体育组织,7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科学锻炼水平。在县本级设立全民健身指导中心,配备2名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站,至少配备1名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40人以上。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通过培训、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志愿者骨干的组织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
——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产业规模。大力实施全民健身“体育+”、“互联网+”发展战略,推进全民健身与旅游、教育、养老、文化、卫生等领域的跨界整合与融合发展,拓展全民健身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弘扬健康新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积极引导全县人民树立科学健身的理念,倡导人民群众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以上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树立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水平。不断完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从健康云和的需求出发,合理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改造完善、开放一批健身公园、健身长廊、健身步道等健身场地设施及面向群众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大众健身活动场馆。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美丽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石塘峡体育旅游休闲中心、安溪乡佛儿岩游步道等建设工作,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区“15分钟健身圈”。将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体育需求。通过抓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服务提升、补贴扶持、购买服务等措施,推动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实现我县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
(三)提升群众体育组织水平。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体育组织,提升体育总会作为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加强对体育社团的管理,以单项运动协会、行业协会为重点,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积极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探索体育总会和规模较大、群众基础广泛的体育社会组织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作机构,到2020年,力争每个乡镇(街道)实现“1+5”工作格局(即1 个体育总会工作机构,5个以上体育社团分支机构)。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规范运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办赛事的能力和活力。
(四)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全民健身活动模式,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周、全民健身月相结合的载体,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单项体育赛事,重点以全民运动会、农民运动会等活动为抓手,推进全民健身常态化。将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作为民生需求,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通过片区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健身展示、群众体育节等形式,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深入挖掘地方体育特色、传统文化特色、少数民族特色,打造融民间民俗与现代时尚于一体的体育活动品牌;结合山水特色资源,推广群众喜爱、参与性强、简便易行的路跑、山地自行车、登山等健身项目;开展与旅游、休闲、康体、娱乐等融于一体的健身休闲活动,积极倡导低碳生态体育运动方式。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锻炼时间,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动员社区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每周参加体育健身,充分发挥工会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的应有作用。
(五)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及相关业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结合我县山水、户外、垂钓、木玩等特色,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力争培育和形成一批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通过发展体育彩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体育培训与教育、休闲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增进全民健身跨界整合和融合发展,推进旅体融合、医体融合、文体融合、教体融合,促进全民健身多业态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保障全民健身事业重要地位。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和强化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权利。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治体,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市等有关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依法保障全县人民的健身权利。
(二)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与保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按照国家有关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把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支持全民健身事业,拓宽全民健身多元投入渠道,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全民健身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新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政策,建立全民健身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化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逐步将公益性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民办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交给社会力量去办。鼓励利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
(二)强化计划引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全民健身计划或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政府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适时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对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