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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区域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
作者:  来源: 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李向阳  发布时间: 2017-11-13 15:38:34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应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云和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区域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向社会各界公布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要 

名称:浙江云和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区域总体规划(2014~2030) 

规划范围:规划用地范围面积约2.15平方公里(215.18公顷),其中城东金属加工园区位于中心城区东部狮山以南,北至复兴街、西至龙潭坑、南至现状村道、东至东面山体,用地面积19.20公顷;城西启动区位于中心城区以西,北至梅垄水库、南至兴旺路和浮云溪、东至振鹏街、西至复兴街与中山西路交叉口,用地面积195.98公顷。。 

功能定位:以童话产业为特色的园城融通新城区与产业高地。 

产业发展定位:围绕“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科技产业建设要求,坚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双轮”驱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新化、优势产业集群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先进制造业与高技术服务业融合发展,做高做精木制玩具制造、现代装备制造、金属加工等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专电子元器件、农副产品、医药制造等三大新兴特色产业,做特做实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现代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把握产业发展趋势,谋划孵化一批战略性产业,着力构筑“3+3+X”产业发展体系。 

规划结构:综合考量园区自然空间形态与现有重要功能的布局建设,规划西区规划结构可分为“一心五区块”的总体结构。“一心”:指一个园区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位于园区东中部、城南西路与浮云交叉区域,布置园区公共管理、商贸综合服务以及产业文化展示等功能。“五区”:分别为贵溪北区块、贵溪南区块、新华北区块、新华南区块以及杨柳河工业区块。其中贵溪北区块、新华北区块以居住为主导功能,杨柳河工业区块和新华南区块以工业主导功能,贵溪南区块以商住服务为主导功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对策措施分析、公众参与意见调查、报告书编制及评审、报告书审批等阶段。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区域自然社会环境概况调查; 

(2)区域污染源调查和开发建设回顾分析; 

(3)规划方案与环境协调性分析; 

(4)区域资源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5)规划发展规模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6)规划规模、布局的主要环境影响(含风险)预测分析; 

(7)产业结构与循环经济分析及规划方案合理性综合论证; 

(8)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9)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三、本次公告说明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正开展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反映可能受到规划实施影响的群体和个人的环境权益,通过科学发展、优化发展尽可能规避、减缓该区块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建设环境友好园区,恳请相关部门、团体和个人关注、关心本次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积极参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献计献策,及时提出对本次规划、区域环境等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留下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块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 

公众可在公告时间内通过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及相关环保局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联系方式如下: 

(1)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云和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浪      联系电话:0578-552301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505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571-28257976 

传真:0571-28257966  Email:44001942@qq.com  

(3)当地环保部门 

单位名称:云和县环保局 

单位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40号 

联系电话:0578-5526793 

公告时间:2017年 11 13 日~11 24 日,共10个工作日。 

热线时间: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5:00(双休日除外)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答复反馈。 

    

  

                                                                                  云和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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