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7-01-20 10: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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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http://www.yunhe.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二)联系(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邮编:323600,电话:0578-5520109,电子邮箱:1776128151@qq.com)。

一、概述

现将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改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6年,因人事调动,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调整了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军伟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项大伟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信息公开措施

按照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执行《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做到一般信息随时更新,重要信息经审查后及时发布,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职责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职责事项做了全面摸底上报,目前已上报,为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布奠定良好基础。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项目的审批,对于项目的批复我局主要通过公文交换平台告知业主单位,也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公开审批信息。2016年共通过公文平台发布信息172条。

3.规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有序规范地做好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按照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及时录入我局审批(核准)的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从项目申报、前期审批,到开工、竣工的全过程动态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开工项目信息录入工作,对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通过浙江省新开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及时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公告。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严格执行《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参照企业核准目录,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申请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建设规划、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相关要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实行一次性核准,尽量简化备案程序,在符合国家法定程序批准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前提下,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企业备案,并在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上公布审核情况。四是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月报制,每月将重点项目月度计划、实际进展、年度计划完成率以及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在《今日云和》上全面通报,同时将各乡镇(街道)项目月度完成情况《今日云和》上通报,邀请全县人民共同监督。

4、稳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目前涉及我局的是工程项目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以及采购公告都会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以及云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我局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项目审批核准信息共计41条,重大项目完成情况通报19条,进一步规范小额项目发包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做好对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招投标信息的监督和监管,保证公共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清费减负工作信息公开。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我县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取消了公安部门的非机动车补牌证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建设部门的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等4项属于资源补偿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将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费等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的 80%征收,质监部门的住宿餐饮业计量器具鉴定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与财政联合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制定了《云和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云和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实行价格管理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定调价制度,开展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和非居民实行差别水价,调整朱村幼儿园收费标准和云和中学住宿费标准,核定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示和价格监测工作,按国家规定及时调整落实了成品油、液化气销售价格,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制定出台《云和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丽水市内跨县(市、区)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改革调查和殡仪服务收费调研等。关于价格调整的内容均报县府办法制科备案并通过公文平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2016年,我局及时公开了全县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截至目前,共完成府办法制科备案7条,通过公文平台、《今日云和》等公布价格调整信息15条,价格监管信息13条,通过县政府网公开7条。

6.“信用云和”建设尚在初始阶段。云和信用体系建设尚在初始阶段,目前,根据省里要求,发改局已牵头26家单位上报地方“信用浙江”应用客户端地方管理员开户申请表和联络员登记表。下一步,将根据省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四)积极配合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

按照“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及时要求各个相关科室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填报工作,由局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报县府办进行审核,完善后及时在后台进行了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县发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至2013年以来,累计公开4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有: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政务动态、人事信息、投资分析、经济分析、重大项目、价格和收费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途径包括: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今日云和》、《发展和改革》简报、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发改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发改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仍然较少。虽然我局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公文交换平台等平台公开信息,但公开面仍然较窄,没有找到更好的公开方式。

二是信息公开及时程度不够。虽然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但由于信息公开归口于办公室,而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又涉及我局投资、招管、价格等科室,存在信息公开衔接上的时间差,导致信息公开及时程度不够。

三是信息公开人手不足。虽然我局已由一人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但信息公开时间紧,任务重,并且对工作人员要求较高,单人工作难免有所疏忽,导致信息公开及时性与准确性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省发改委网站与政务平台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加强相关投入。加强人员资金投入,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及时完成。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衔接,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技能,提高防范计算机病毒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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