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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16-2019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8-30
文号: 云政办发〔2016〕103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6-09-26 2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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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制订的《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渡运服务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批复》(交政研函〔2015〕461号)、《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渡运公交化改革推广工作的通知》(丽交〔2015〕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为民、便民、惠民”为服务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和“两美”云和建设,进一步改善库区群众的出行条件,提高渡运安全系数,提升渡运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以“实体化运作、公司化经营,体现渡运公益性”为原则,建立健全以运营实体为责任主体的农村渡运安全管理体系和公交化运营的农村渡运服务体系,规范和改造渡口渡船,使渡工职业固化、待遇得到保障,2016年底基本实现“管理主体统一、公交便捷出行、服务质量优化、统筹城乡经济”的总体目标,有效推进我县渡运管理工作向“渡运公交化、渡口规范化、渡船标准化、渡工职业化”发展。

三、工作步骤

根据云和县渡运实际情况,决定渡运公交化改革分两步走,即第一步淘汰落后的个体简易客船,对简易客船实行报废和经营权回购(2015年已组织实施,共16艘已完成12艘);第二步对现有渡口营运的渡船进行资源整合,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底前)。

主要内容: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各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我县渡运现状、群众需求和存在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渡运改革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宣传渡运公交化改革相关政策。

第二阶段:明确范围,投入运行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

主要内容:

1.明确范围。对全县库区渡口、渡船和渡工以及渡运实施数量进行统计,确定纳入渡运公交化改革范围;对具有一定渡运功能的16艘简易客船开展经营权回购和船体报废工作(2016年3月底前)。

2.注册公司。注册成立云和湖水上公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上公交公司”),承担渡运公交化服务职能。对水上公交公司职能进行梳理,明确运营实体的主体责任;完成公司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渡运成本和公司运营管理经费测算等工作(2016年5月底前)。

3.规划设置。重新规划设置全县渡口数量、航线和航次,并报县政府批准。严格投放渡船,选择并设计适合辖区渡口的标准化船型,对现有渡船制定分流计划。为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布局航线,水上巴士暂时按渡船模式经营(2016年8月底前)。

4.统一责权。完成渡运管理政府职责剥离和资产划拨,将涉渡乡镇(街道)的农村渡运管理主体责任划归水上公交公司,全县农村渡运设施(包括渡船、码头、渡工房、候渡亭等)移交给水上公交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产权归国有(2016年8月底前)。

5.规范队伍。完成全县渡工安置、养老统筹缴纳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渡工(船员)移交给县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劳务派遣。派遣人员纳入水上公交公司统一管理,以规范渡工队伍管理(2016年9月底前)。

6.投入运行。全县渡口渡运工作由水上公交公司接收管理,实行公交化运行,服务库区群众出行。同时,加强水上公交公司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水上公交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上公交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机制(2016年10月底前)。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

主要内容:加强对水上公交公司运营管理的指导,协调处理好运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确保工作改革的顺利推进,成立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工作职责

渡运公交化改革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管理主体统一、公交便捷出行、服务质量优化、统筹城乡经济”的目标要求,各负其责,敢于担当,合力推进改革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把握改革方向,牵头抓好改革的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

县旅委:配合做好水上公交公司相关人员、资产、资金等移交工作;负责指导云和湖旅游产业与水上公交的融合发展。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负责对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予以统筹安排;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配合做好资产划转、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水上公交公司人员定员等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做好渡工安置、再就业培训、养老统筹缴纳等有关事宜。

县审计局:负责对水上公交公司经营管理经费、简客改造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等的监督管理。

县移开办:按原渠道解决渡运经费,配合做好渡工安置及宣传引导等工作。

县港航管理所:负责对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具体做好渡运网点布局、运力合理调配、改革资金统筹、行业指导监管等工作,协助做好渡工安置、资产划拨、规范经营等工作。

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资产统计登记和移交工作,做好渡工安置工作(包含解除渡工用工合同、统计渡工用工年限、了解掌握渡工需求和思想动态等),落实渡口属地管理责任。

(三)规范经营管理

一是建立运行机制。云和湖水上公交服务有限公司隶属县交通运输局。公司主要承担水上渡运公交职能,兼顾水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云和湖库区渡运设施(渡船、码头、渡工房、候渡亭等)的统一经营和管理,并全面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渡运改革后,云和湖水上公交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渡口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港航(海事)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责任,涉渡乡镇(街道)承担渡口属地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县交通运输局承担渡口安全管理主管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管,确保渡运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公司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服务标准、质量体系和奖惩机制等制度,规范管理。通过引进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水上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等措施,不断完善渡运公交化管理体系。

附件: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云和县渡运公交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施锦华(副县长)

副组长:陈吉望(县府办副主任)

邱发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陈文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智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启水(县旅委副主任)

王少艳(县审计局副局长)

卢进斌(县编委办副主任)

李向军(县移开办副主任)

蓝国华(县社保局局长)

叶永平(县港航管理所所长)

周永庆(浮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定谷(石塘镇副镇长)

李奕均(紧水滩镇副镇长)

项德华(赤石乡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港航管理所。陈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永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坚、陈伟为成员。

附件:云政办发〔2016〕103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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