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和县财政地税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和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1.分析预测宏分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全县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指导全县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3.负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配合完善省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度,管理、指导全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4.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按照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及控购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负责审核和编制政府性投资建设预决算草案,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1.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管理县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
12. 负责审核和编制债务收支计划草案,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13.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4.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支出,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监督全县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15.负责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资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和指导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负责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会计、财务总监和国有控股企业监事委派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承担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开展财税政策和财税管理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县级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云和县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省地方税务局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相关具体征管办法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4.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稽查。制定全县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负责全县所涉地方税费举报及大要案的查处,负责与公安联络工作。
5. 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6. 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政策辅导、咨询服务、地方税收法律救济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7.负责地方税费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负责地税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8. 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和县财政地税局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具体包括:
2个本级单位:云和县财政局、云和县地方税务局。
3个下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云和县会计核算中心、云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云和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二、云和县财政地税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云和县财政地税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376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93.7万元,占总收入84.94%,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0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0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82.46 %;其他收入93.02万元,占总收入2.48%。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08万元,占总收入0.13%。上年结转收入561.24万元,占总收入14.93%。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和县财政地税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3207.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8万元,农林水支出8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72,其他支出92.4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05.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7.47万元,项目支出915.2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315.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328.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11.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621.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204.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1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69.6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198.4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票据工本费、绩效评价项目经费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为667.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财政拨款支出为3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为3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登记证和发票的印制、储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 财政拨款支出为13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为73.03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为1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为103.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为91.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为6.91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
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为63.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为22.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级项目县、企业项目开发、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所需经费的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为116.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0.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了2.1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4298人次,共50.73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财政税务、农综办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2015年度进行大规模维修,维修费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云和县财政局、云和县地方税务局本级、局属云和县会计核算中心3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云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云和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0.81万元,增长41.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搭伙费标准提高,新增工会疗养支出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云和县财政地税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云和县财政地税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云和县财政地税局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反映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项)反映税务登记证和发票的印制、储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反映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