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地方性文件、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卫生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以及院前急救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订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
6、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牵头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开展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组织实施生育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10、负责组织落实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5、研究制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信息化工作开展。
16、组织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7、组织拟订中医药事业、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8、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健康促进与教育、饮用水卫生监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农村改水改厕和卫生创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19、负责来云上级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0、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卫计局部门决算共有20家:行政单位1家,为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下属单位19家,为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妇保所、县计宣站、县爱卫办、县农卫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流动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
二、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决算28497.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756.84万元,占总收入93.8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7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23.5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6358.46万元,占总收入5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3680.88万元,占总收入12.92%。
上级补助收入375.2万元,占总收入1.3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9.33万元,占总收入0.07%。上年结转收入1346.21万元,占总收入4.72%。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26703.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20.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32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847.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93.86万元,项目支出11862.96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8.5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0383.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9.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90.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3.4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610.9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县医院的支出。中医(民族)医院(项)216.6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中医医院的支出。妇产医院(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部门所属的妇保机构的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1090.1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其他公立医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86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66.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35.1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卫生监督机构(项)206.76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项)180.0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应急救治机构(项)21.3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6.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157.40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4.7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8.6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6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73.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0.38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35.6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计划生育服务(项)31.9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28.53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199.04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388.5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0.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1.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44.74万元,比上年下降3.18%,原因为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更加规范,减少了一些不必要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云和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42批次,6000人次,共44.7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0万元,比上年增加6.49%,原因为公务出差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62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9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04万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是15年卫生局和计生局合并为卫计局可以节省相关办公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0.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所属各单位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 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有关事务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
1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1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9.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2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还草支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2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22.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2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2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2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反映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2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的由受援方政府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2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反映用于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云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