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十二五”、“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云和县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实施方案》,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为了进一步激活云和教育办学机制,创立区域教育特色品牌,更好推进云和教育稳步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和县教育实际,拟寻求具有教育品牌优势的民办教育教学机构,与我方合作举办一所非营利性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寄宿制学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学校名称
学校名称,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二、办学地点
云和县城南区块城东路与祥云路交叉处西南区块,新建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预计投入使用时间:2018年7月底。
三、办学规模
学校按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DB33/1018-2005)Ⅰ类建设标准建设。按现行模式,开设54个班级,其中,小学部36个班级;初中部18个班级。班额不高于教育现代化评定指标(达标)要求。
四、办学目标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依托优质办学资源,提升办学层次,把九年一贯制学校办成“丽水一流、浙江知名”的优质名校,并为云和中学输送优秀生源。
五、合作形式
按公建民办公助模式进行合作办学,合作方以租赁方式取得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使用权。
六、合作方资质要求
在浙江省范围内具有知名教育品牌及良好形象的办学实体,业绩优秀,拥有较强的教育品牌输出能力,包括被普遍认可的师资团队(教师培养)、运行管理模式、教学质量评价和经济实力等。
七、合作意向确定
1.请有意合作者在2016年4月28日前派人(非办学实体法人代表的,应有其授权)前往云和县教育局接洽,并提交初步合作方案(包括明确政策扶持要求、收费标准设定、学校资源使用费或租金等)。
2.云和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意向合作方进行评估,并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供的合作方案,初步确定合作方,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
3.不接受挂牌性质的合作。
4.接洽时间截至2016年4月28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1.接洽地址:云和县教育局(城北路2号)
2.联系人:官玉和,云和县教育局副局长
3.联系电话:0578-5525006,13957060660
4.传真:0578-5124952
云和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