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25000000/2016-2022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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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1-07 |
文号: | 云政办发〔2016〕13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县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维护市容市貌,保障业态规划管控和谐有序,根据《云和县美丽县城建设“135”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整洁、有序、通畅”的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依法整治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改变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现象,确保市场周边环境整洁、道路通畅,为“美丽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底。
三、整治范围
农贸市场周边区域范围(东至城东路、南至浮云溪、西至新建路、北至中山街;不包括城东路、浮云路、新建路、中山街街面范围)。
四、整治提升内容
1.取缔流动摊贩。取缔整治范围内的流动摊贩,引导摊贩进入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或临时经营场所(便民疏导点)规范经营。
2.整治超门店经营行为。规范整顿所有沿街商铺的超店面宣传、展示、促销、堆放、作业等行为,严禁占道经营。
3.治理违法停车。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非划定停车区域公共空间违法停车,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4.改造提升疏导点。统一设置水电路停车坪、下菜场大门北侧停车坪、健康路原电影公司宿舍东侧空坪、水电路移动公司门口等4处流动经营疏导点,用于疏导菜秧、季节性水果等摊贩。对水电路停车坪进行改造,作为早市交易场所和停车场。
5.完善基础设施。改造水电路两侧人行道,统一规划绿化,设置环卫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10月底前)
1.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
2.组建队伍。成立整治提升办公室,抽调人员,落实办公室场所,完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
1.县政府发布整治通告。
2.召开整治提升动员会,明确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
3.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4.完成疏导点规划,启动建设。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底前)
启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无证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处置;对整治区域范围实行每日15小时常态管理(早上5点至晚上8点),全面解决整治区域“脏、乱、差”问题。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2月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以后,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管理服务外包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进行日常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取缔整治范围内的流动、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拆除违规设置的伞篷等设施,负责建设便民亭,施划停车场位以及负责整治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等。
(二)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划行归市和规范座店经营行为,注销在非指定地点经营商户的证照;负责取缔无照经营、超证照范围经营行为,做好业态规划工作;负责做好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域的合理规划。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停车秩序整治工作,对利用交通工具占道设摊经营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其违法停车行为及时进行管理处罚;负责整治区域自动抓拍系统的硬件设施建设;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危及社会稳定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工作,对阻挠整治执法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浮云街道:根据职责要求,做好整治区域、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基础设施改造的政策处理及整治对象的思想工作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浮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由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整治提升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13人,市场监管局12人,交警大队4人,浮云街道6人,共计35人)。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期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切实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相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服从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合力推进整治工作。相关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确保人员、精力、责任“三到位”。整治办公室要加强抽调人员管理,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建立相关激励措施。对相关单位人员抽调不到位,工作拖拉推诿,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影响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以宣传教育和劝导为主,以训诫惩治为辅,避免矛盾激化,确保和谐稳定。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及时处理,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四)加强工作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资金,落实相关整治经费,切实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保障。
附件:1.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图
附件1
云和县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伟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蓝叶培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蓝雪飞 县府办副主任
董盛强 县直机关人武部部长
叶晓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林志龙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柳成东 县财政局局长
周仁礼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叶银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邱向明 浮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提升办公室,叶晓彬兼任办公室主任;董伟平、梁伟华、周永庆、李建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综合组和若干整治执法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