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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16-03126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3-24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 云和县  责任编辑: 莫亚景  发布时间: 2016-10-17 11:27:47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yunhe.gov.cn/art/2016/3/23/art_1229426526_1934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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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6年3月23日正式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旨在切实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有效整治餐桌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目的。按照“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基本要求,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发溯源电子秤与POS机信息交互功能,以银行系统非接设备和IC卡为支付载体、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现食品安全溯源电子化。

(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丽水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丽政办发〔2015〕9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6〕1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四)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成全县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实现许可、生产、经营、监督各环节信息和各级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通直至销售消费餐桌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链条,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个部门监管职责,重视食品安全溯源信息的利用工作。按照“政府少投入、经营户零负担、消费者得实惠”的原则,建设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溯源平台,采取市场营销、消费教育等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运用银行卡进行交易结算,重点推进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解决好准出准入信息对接问题。

(三)实施步骤。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推进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到2017 年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溯源系统安装率达到95%,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小食杂店溯源系统安装率达到50%,使用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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