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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用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钟虹等10位同志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云和县民政局、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9月10日~9月16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云和县民政局(5121780);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125326)。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体检、考察结果 |
|
1 |
钟 虹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2 |
叶海虹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3 |
戴 赞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4 |
吴 婕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5 |
王 欢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6 |
李琪琪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7 |
蓝陈华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8 |
陈 聪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9 |
周晓燕 |
云和县民政局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合格 |
10 |
刘 婷 |
云和县民政局 |
96345服务中心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