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农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5-03-30 10:13:05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点击查看图解
其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其他解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云和县农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云和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和县中山街350号,邮编:323600,电话:05785122000,电子邮箱:811176859@qq.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云和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1月14日,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建立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每月至少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更新信息1次。在信息发布审核上,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信息公开措施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渠道

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全年,共专题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次。同时,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101条,主要类别有公开年报、上级文件、部门文件、政务动态、规划纲要、计划总结、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公众可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或联系方式进行查询和了解。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无。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所有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在云和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农业局”版块公布,共主动发布101条。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无。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完善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除公文发布外)共发布公文1025份。公文发布178份,其中主动公开101份、依申请公开0份,不予公开77份。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县农业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依申请受理数量为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等。

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云和县农业局

2014年12月30日

           附 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1

47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网上申请数

 

 

2.书面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4.传真申请数

 

 

5.电子邮件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予公开答复数

 

 

5.其他答复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