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593/2015-19772 | 主题分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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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5-03-16 |
文号: | 云普办〔2015〕2号 |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团县委、县普法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中组织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5年3月至6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故事演讲比赛
1.活动内容:由各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寻找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演讲稿,组织进行预赛,在此基础上各学校分别选拔推荐,中学(包括初中、高中)、城区小学每校推荐2名、其他乡镇小学每校推荐1名参加全县决赛。
2.活动要求:活动分小学组和中学组;演讲稿必须为演讲者或推荐单位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主题;参赛学生必须脱稿演讲,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鼓励各类有创意的表演形式;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
3.活动时间:2015年3月至4月为预赛和选拔推荐阶段,5月上旬组织进行全县决赛,各学校于4月底前将参加全县决赛的学生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县普法办或县教育局教育科邮箱。
4.奖项设置:比赛按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组织全县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1.竞赛活动参加范围
全县四、五年级学生;初一、初二学生;高一、高二学生。
2.竞赛内容和时间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时间:2015年4月20日-5月10日。
3.竞赛办法
(1)竞赛采取书面答题的方式进行,各学校于4月20日至4月25日到县普法办领取竞赛试卷。竞赛由学校自行组织,参赛学生独立完成答题,竞赛结束后学校统一将竞赛试卷收齐送县普法办。
(2)本次竞赛参考题将于4月上旬刊登在云和司法行政网及云和教育网,各学校应根据竞赛内容及竞赛参考题做好赛前辅导,提高竞赛水平。
4.奖项设置
比赛按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三)组织全县校园法制摄影、书画现场创作竞赛
1.竞赛内容:紧扣法制主题,结合云和县第三届“童话之春”书画现场赛,以艺术的形式表现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内容。
2.参加对象:全县在校学生。
3.竞赛设置:竞赛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设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三大类别的个人单项赛,各类比赛按项目分组别分设个人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4.竞赛时间:2015年4月。
5.书画现场赛地点、项目和要求:
(1)地点:云和二中。
(2)项目:书法类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等。
(3)格式要求:毛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中国画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格式不拘,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
(4)材料:选手根据各项比赛格式要求自备材料和工具(画架由二中提供)。
(5)标签: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6.摄影作品要求:
(1)各中学(包括初中、高中)、城区小学每校报送作品10幅以上,其他乡镇小学每校报送作品5幅以上,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 2幅。
(2)作品要求原创,作品可作调整,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3)摄影类作品一律要印成14英寸照片报送,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且需标明序号。所有作品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JPG格式不小于2M)。
7.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版权、处置权归主办方所有。
(2)各学校于4月上旬将参加现场书画创作竞赛学生报名表(附件3)发到县普法办或县教育局教育科邮箱,参加摄影比赛选手的摄影作品于4月底前报送县普法办,同时把摄影作品电子稿发到普法办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主题活动的具体措施,是开展“法制宣传浙江行”的重要内容,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力争校校行动,青少年学生人人参与。
(二)加强指导,培育典型。各中、小学要将参与“法在心中”活动,作为学校法制教育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各中、小学要加强活动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发现典型,活动期间随时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和信息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和县教育局教育科。
县普法办联系人:廖谭华、刘金英,联系电话:5121959、5120703,电子邮箱:yhsfjxjk@163.com。
县教育局教育科联系人:黄艳燕、吴 龙 ,联系电话:5525015、5525022,电子邮箱:yhxjyk@163.com。
附件:1.云和县2015年中小学法律故事演讲比赛报名表
2.云和县中小学法制摄影、书画比赛参赛作品标签卡
3.云和县2015年中小学法制书画现场比赛报名表
云和县司法局 云和县教育局
云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云和县委
云和县普法教育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