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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赤石乡小木屋民宿(集体经济)项目规划设计公示
索引号:002654219/2014-01400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10-21 15: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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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阳光规划、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云和县赤石乡小木屋民宿(集体经济)项目规划设计”予以公示:

本案本项目位于丽水市云和县赤石乡政府旁,依山傍水,风景优美。距离云和县城 15公里,交通条件优越。规划用地一期共有 12栋木屋组成,按照使用功能的不同,主要分为家庭式和情侣式木屋,其中家庭式木屋为 3栋,情侣式木屋 9幢,及配套设施(观景平台、服务用房、休闲广场、道路等);以休闲养身服务为经营中心满足个层次的接待需求,结合二期拟建,项目总投资约 1208.9万元。 整个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83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90平方米;容积率为 1.05,建筑密度为 24%,绿地率为 35%。项目分两期开发实施,一期用地面积 1600平方米,拟建 12幢木屋及配套设施,二期用地面积 283平方米,拟建一幢。赤石乡小木屋项目由赤石乡人民政府委托云和县七赤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实施。

一、总体布局

1.本工程力求把握地块特征,根据背山面水的独特优势合理布置,也与周边现有道路、建筑等现状相呼应。

2.在规划中,共设计一期十二栋木屋、观景台和二期一幢木屋、一栋公寓及配套设施等,沿地势呈两列一字型布置,确保每户均有良好朝向和景观,均能一览湖面的风景。

3.项目景观优美,山林环绕,溪水穿流。木屋按地势错落布置,贯穿基地南北百米纵深,在树林中若隐若现,形成一道罕有的独特景观带。

二、交通设计

1.本规划采用人车混合通行的组织方式,以减少成本和增加利用率,同时限制车速以避免安全事故。车行道兼有消防车道功能,通过消防道路可直接到达每一栋建筑。

2.基地沿着地势在南北两侧分别设置车行出入口,与原有乡镇道路形成环路,区域内道路系统,简洁流畅,部分车道边铺有硬质铺地的平台则在必要时可作为道路加宽部分。

3.机动车道路均能方便快捷到达每栋木屋,方便旅客出行。

三、停车设计

为满足《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旅游度假区0.2车位/100平方米游览用地面(0.2*18.83=3.766)的要求及游客需求,本项目的机动车主要考虑借用乡政府地上停车场进行集中放置,以满足不同类型的游客停车需求。

四、景观绿化设计

1.本工程将赤石山水和用地内景观相结合,按空间变化组织各重要景观节点和次级景观节点。区域内多数的景观节点均集中在景观绿地上,形成景观序列。

2.景观节点以景石结合植物造景等手法,软化建筑和地面的界面,使人和建筑更好的接触。各木屋中的观光木平台也是生活之余休闲的绝佳去处。绿化与铺地相间,建筑小品也相间其中,使得人们能深入其中,自得其乐,充分享受其中的环境。

五、附:相关图纸

公示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7日;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再对此方案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1595782308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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