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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235/2014-18166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发布机构: 云和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4-10-10
文号: 云民优〔2014〕133号
关于发放部分烈士子女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民政局  来源: 云和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 彭杰拉华  发布时间: 2014-10-10 1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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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浙民优[2012]48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民办[2011]优41号),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问题的通知》(浙民优[2012]236号)等文件精神。2014年下半年我县需为已认定的10名烈士子女和426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2014年7-12月老年生活补助共计151680元。

2014年下半年部分烈士子女和农村籍退役士兵增减情况如下:

经村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公示无异,县民政局审批,认定叶启荣、严水德、季建雄、叶守田、张邦根、陈尚文、徐时春、叶根顺、刘明仙、金大友、华元坤、董士平、林育希、蓝月生、邱三豹、江金土等16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4年起根据其实际年满60周岁时间及服役年限,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经各县殡仪馆核查,潘洪连、张帮明、李乃呈、钟华庆、邱贞余、李叶连、饶高成等7人于2014年去世,注销以上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部分烈士子女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现通过农村信用联社汇入各烈士子女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账户,请及时通知其前去领取。

附件:1.2014年云和县部分烈士子女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汇总表。

2.2014年云和县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发放名册

3.2014年云和县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名册。

2014年云和县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名册.xls

2014年云和县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名册.xls

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财政局

201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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