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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710/2014-17577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浮云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4-01-23
文号: 云浮街办〔2014〕3号
浮云街道办事处关于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浮云街道  来源: 浮云街道  责任编辑: 雷霞  发布时间: 2014-01-23 17: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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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蔬菜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老云和、新童话、真山水”城市规划指导思想,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改善城乡发展环境,推进我街道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巩固“三改一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县级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的要求,以“六无”(无既有应拆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一户多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创建为标准,扎实开展“无违建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深化违法建筑拆除行动,促进标本兼治和长效管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提升,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助推“丽水最美县城”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为我街道争创“无违建”街道打下良好基础,争取创成全县第一批无违建街道。

三、实施对象

按照“自主申报、综合考评、择优选取”的原则,开展浮云街道2014年度“无违建” 村(社区)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申报,努力争创“无违建”村(社区),为浮云街道创建无违建街道打下结实基础。

四、创建措施

(一)严格新建住房审核审批。“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必须与新建住房审核报批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农村村民住房“一户一宅”的规定,做到建新拆旧,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杜绝违法建设。顺应农村村民改善住房的要求,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

(二)强化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结合“四边三化”、“双清”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影响整体环境或者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着力消除视觉污染,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村(社区)辖区范围内不属村民个人的违法建筑,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外,必须在创建期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

(三)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巡查队伍和动态巡查机制。

(四)坚持新违建零发生。各村(社区)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以及巡查发现的新违法建筑,要积极处理,并主动配合街道防村镇建设办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自拆方式积极整改,切实做到“新违建零发生”。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和来信来访处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月15日前)

召开全街道无违建街道创建动员大会,制定无违建街道创建宣传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全面细致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创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2月17日前)

各村开展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情况调查和违建户基本情况调查,调查清楚后上报街道村镇办进行分类汇总,并对违建情况进行公示。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三改一拆”办公室审查,并将处置意见向社会公示。

(三)集中处置阶段(2014年3月10日前)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开展集中违建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一批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完成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整治。

(四)总结迎考阶段(2014年3月20日前)

整理创建工作资料,进行台账汇总,迎接无违建村居考核验收和无违建街道创建核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治理长效机制,巩固 “无违建村居”创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村镇建设办,全面负责开展“无违建街道”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方案,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要求,强宣传、抓进度、保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对照要求,认真调查。各村要对照“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方案和《处置办法》,采取分组包干的办法,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建筑进行调查排摸,对涉及违法建筑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做好登记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做好准备。

(三)突出重点,全力整改。要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中来;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新违建零发生作为“无违建”创建的底线;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新建住房审批,从源头管控;对农户自住的违法建筑,分阶段分类别限期整改;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国土、住建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整治。将拆除的空间还绿于民,让老百姓看得到、摸得着、感受到变化,享受到实惠。违法建筑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要坚持上门说服,耐心引导,争取自拆,积极帮拆,拒不整改的上报街道村镇建设办,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强制拆除,确保违建整治到位。

(四)认真规范、做好台账。各村要高度重视“无违建”村(社区)创建的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的各项登记统计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积极撰写工作信息等相关材料。台账要求做到内容齐全、真实、装订规范,经得起查,经得起看,确保考核验收过关。

 
 

云和县人民政府浮云街道办事处

2014年1月23日

附件:云浮街办〔2014〕000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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