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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5668/2013-19966 主题分类: 安全
发布机构: 县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3-06-25
文号: 云安委会〔2013〕4号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安监局  来源: 云和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 陆玲鹰  发布时间: 2013-06-25 16: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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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6月 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强省长在相关信息专报上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以此为戒,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为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要求,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李强省长年初部署的打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大硬仗”,贯彻落实温州瓯海安全生产长效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方式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大排查,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行业(包括肉禽、水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商贸、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机械制造、特种设备、木制玩具、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发现问题马上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制冷行业领域。由安监部门牵头,重点检查涉及使用液氨制冷工艺的企业。检查企业冷库氨机房管理制度、相关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企业氨机制冷设备等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并落实维保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消防设施配备、厂区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火灾应急救援,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及备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2.道路交通领域。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消防领域。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4.建筑施工领域。由住建部门牵头,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5.水上交通领域。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水利部门配合。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设备及气象预报预警的接受处置情况;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客运和码头的安全监管,做好航道维护助航工作;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

6.商贸领域。由经商部门牵头,重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按照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对照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检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生。

7.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安监部门牵头,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采空区“大礼堂”式开采及破碎软弱地段不支护顶板等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提升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不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

8.机械制造领域。由安监部门牵头,工业园区配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对作业场所是否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是否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

9.水利工程领域。由水利部门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排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安排同部署;是否落实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以及淤地坝等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大坝、电站、泵房等建筑物观测及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制定度汛方案、汛限水位、汛期调度控制运用计划,是否制定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10.特种设备领域。由质监部门牵头,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拼装、不按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规充装、检验和翻新改造气瓶等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行为。

11.木制玩具领域。由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牵头,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培训情况;是否存在 “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疏散通道堵塞情况;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湿润排尘等消除粉尘源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控制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等防粉尘爆炸措施落实情况等。

12.电力领域。由电力部门牵头,重点检查电力用户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电工的持证情况;电气工程的安装质量、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定检、检修和试验等情况。

13.旅游和农家乐领域。由旅游部门牵头,农办配合。重点检查旅游景区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各项措施是否规范到位、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完备、责任是否落实等;旅行社旅游用车是否规范、旅游保险是否到位、推荐的旅游线路是否安全、相关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员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等;星级饭店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到位,相关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员工是否开展安全培训、预案是否有演练等。重点检查农家乐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客房有无使用燃气热水器情况,有使用的安装是否规范等。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单位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检查。

四、县政府领导督查安排

带队领导

督查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域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叶旭勇

浮云街道,制冷领域

安监局

经商局、工业园区

李一波

元和街道、石塘镇,消防、商贸领域

消防大队

经商局

张  峰

紧水滩镇,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旅游和农家乐领域

旅游局

安监局、国土局、农办

彭平生

白龙山街道,木制玩具、机械制造、电力领域

经商局

安监局、工业园区、电力局

蓝先芬

雾溪乡、赤石乡,特种设备领域

质监局

工业园区

叶晓伟

安溪乡,水利工程、水上交通领域

水利局

交通运输局

叶  茂

凤凰山街道、崇头镇,建筑、道路交通领域

交通运输局

住建局

各县政府领导督查组于6月下旬进行督查,各牵头单位7月5日前将督查情况(附件2)书面上报县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紧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作为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的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作为打好“三大硬仗”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载体,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产安全各个环节防范措施,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落实排查责任,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与“三改一拆”、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能耗、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能耗高的企业。

乡镇(街道)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领域归口到行业主管部门,部门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区域分解到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部门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相互通报,比较难整治的隐患要共同解决,各个隐患乡镇(街道)与部门要一一对应。

(三)舆论监督,群众参与。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也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进行明查暗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着力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县政府督查组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督查方案,主要督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区域和行业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情况,并做好督查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在6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每月月底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数据汇总表(附件1)上报县安委办,9月28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柳丹,联系电话:5535263,邮箱:yhawb@163.com)。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数据汇总表

2.县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登记表

云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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