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235/2012-17937 | 主题分类: | 优抚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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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云和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2-07-14 |
文号: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使优抚人群更好地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更便捷的乘坐公交车,参照丽水市区公交车的管理办法,根据我县公交车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原使用优待证件乘坐公交车的市民,一律按规定票价投币或使用公交IC卡乘车,不再接受相关优待证件。凡享受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的相关人员,公交公司将为其免费办理公交IC卡,并享受原乘车优惠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办卡对象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云政发〔2008〕41号文件的规定,本次免费办理IC卡的对象为:60周岁以上老人、伤残军人、盲人和肢体残疾(新标准1-3级)的残疾人。
二、免费时间和办法
办卡对象须准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老年人优待证、伤残军人证、残疾人证等,60~69岁老人每次乘车须自负0.5元,故在办卡时需充入适当的金额方可使用),于2012年1月10日起(节假日除外)开始常年办理。
优抚人群凭公交IC卡乘车的办法,请各乡镇、各街道和县公交公司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办卡对象及时按要求办理公交IC卡,以便使用。县公交公司在试运行期间务必为优抚人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按照公交IC卡使用规定执行。
三、免费办卡地点
云和县城东路160号新车站二楼,云和县仙宫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电话:5133866。
(联系人:郑益平;联系电话:5133081)
云和县民政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优 抚 公 交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