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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657/2012-21021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云和县雾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2-12
文号: 雾委〔2012〕23号
雾溪畲族乡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通知
雾溪乡  来源: 雾溪畲族乡  责任编辑: 戴国峰  发布时间: 2012-12-12 11: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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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综治委《关于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通知》(浙综委〔2012〕4号)和县《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更名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综办〔2012〕1号)文件的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将雾溪畲族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雾溪畲族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并对中心设置、功能、机制等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设置

中心更名后,挂牌为“雾溪畲族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组成部门的基础上,根据社会服务管理的需要,开展集中办公,提供相关服务,完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立相关的服务窗口。村、规模企业综治工作站分别更名为“社会服务管理站”、“服务管理室”。

二、加强组织

成立由王乐同志任组长,蓝雪飞、蓝卫国任副组长,林建明、叶淑英、马叶俊、叶长亮、蓝丽芳等同志为成员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蓝卫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少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三、完善中心功能

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功能是协助乡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管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落实。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更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同时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和“两排查两促进”专项活动,协调解决好更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首问首办责任、信息报送、督查督办、培训调研、联片指导、工作台账等制度,不断完善以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管理联抓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保证更名后各机构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推动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和机制向村、企和网格延伸,把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社会末端。

(三)讲求实效。按照省、市、县提出的要求,结合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展好以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平台的各层面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更名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各层面力量,完善各项运行机制,达到优化高效,确实做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中共雾溪畲族乡委员会

2012年6月28日   

(此文件为公开发布)

附件:雾溪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更名为社管理中心.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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