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358/2012-179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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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2-11-20 |
文号: | 云农发〔2012〕61号 |
各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今年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积极进展和较大成效,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但是有些地方的机手和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拖拉机搭人的
危害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农机行业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通知》(丽农发〔201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强化综合治理,严格责任落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上牌、发证、检验提供方便。
(一)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吸取温州“8.5”粉尘爆燃事故教训,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丽水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丽农发〔2012〕51号)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要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开展“打非治违”,继续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 100%,严防死灰复燃。
(二)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加强与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以治理变拖、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长期脱检拖拉机为重点,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
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快实施浙江省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政策,切实推进老旧拖拉机报废工作。
(三)开展“查证验证”专项行动。要加大执法力度,
深入开展“查证验证”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农机维修站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否持证经营,通过扎扎实实的对企业(业主)持证情况进行检查,来促进企业(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重点,认真研究上牌、发证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和持证率。深入开展“为农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和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依法行政,推动重心下沉,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各自特点,在十八大召开前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行动。采取业主自查、行业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主要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除、责任是否落实、职责是否履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务必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时刻放在心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业主)的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机手,不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要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监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同时,要督促企业(业主)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落实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安全管理措施。
(三)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对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处罚的力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要加强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上下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其它各种异常和突发的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理,把事故损失减少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