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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4235/2011-173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1-12-26
文号: 云民〔2010〕97号
2010年民政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打算
admin  来源: 云和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 彭杰拉华  发布时间: 2011-12-26 2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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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动全县民政事业整体提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工作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促进民生”为职能,民政事业取得了新发展。县中心敬老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首批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一)致力于理清思路,谋划并启动三项改革创新工作。

1、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通过召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确立“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治旧控新、恢复生态”的殡葬改革工作原则,提出进一步加快生态墓地规划建设、切实加大“青山白化”整治力度、积极推进丧葬陋习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殡葬改革若干意见》。基于此,县政府于8月份下发推进生态墓地建设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三年内实现“二沿五区”行政村生态墓地全覆盖作了部署,今年完成覆盖30个行政村的墓地建设。同时,太阳山公墓的树葬墓区年内将建成投入使用,为满足丧户需求、推广生态新葬法创造了条件;开展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私建坟墓自查登记,建立了全县“二沿五区”坟墓和私建空坟数据库,为“青山白化 ”坟墓治理打下基础。

2、云和镇撤村并(建)居工作。为实施“小县大城”核心战略和135工程的需要,做好云和镇城中村撤村并(建)居工作意义重大,但开展这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基于此,我局与云和镇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莲都区学习考察;陪同县领导到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北仑区进行学习考察,多次向省厅、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请示汇报、征求意见,抄拟了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工作计划安排;召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前期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会同云和镇草拟了《云和镇蔬菜村撤村并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争取在年底前完成蔬菜村撤村并居试点工作。

3、结婚登记“两免一送”。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弘扬文明新风,从今年10月10日起,实施结婚登记“两免一送”普惠制,即免结婚登记费用,免费颁证和赠送颁证纪念照,这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面。10月10日的启动仪式上,县政府领导为58对新人颁发结婚证及颁证纪念照。

(二)落实为民解困机制,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

1、健全低保核查机制。 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按照“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原则,会同监察局对2010年低保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明确五种情况不能列入低保户,经村民申请、入户核查、村级评议、公示公告、乡镇审核,全年核查清退因死亡及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1073人,符合救助条件的578人纳入低保,确定2010年度城乡低保3140户4380人(其中,城镇居民184户276人,农村居民为2956户4104人),低保对象救助金额超过省定50元、市定100元的标准要求,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达192.47元,农村人均月补差达130.45元。全年共支出低保资金872.8282万元。其中,发放低保差额补助692.7048万元,春节慰问金98.66万元,物价补贴78.3584万元,养老保险补贴3.105万元,提高了保障水平,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2、完善医疗救助机制。为规范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审批程序和结算方式,出台了《云和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即时结报办法》(云政办[2010]110号),并于10月1日起实施。医疗救助筹资额人均10元,超过省定8元的标准。今年已实施救助429人次159.0642万元,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减轻了群众负担。

3、优化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机制。为完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云和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云民〔2009〕47号)进行了补充,确定临时救助对象,做好科室之间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现象的发生。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751户37.56万元。

4、规范城乡流浪乞讨救助机制。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基本原则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依法保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救助工作人员上街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入救助站受助的93人次发放了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和食品;对1名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1人(其中遣送外省籍精神病人3人次),资助金35749元。

5、深化慈善捐赠结对帮扶机制。协同县慈善总会做好第三个全民慈善捐赠月暨向青海玉树灾区捐款活动,募集捐款65585元上缴市民政局。认真做好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彩虹计划”结对帮扶,全县有26名大学生、15名高中生、19名初中生、76名小学生、2户特困家庭,接收捐助资金达7.47万元,同时通过努力,又争取到资助名额300名,扩大了资助范围,减轻了部分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2例;认真落实“福彩助我行”实施计划,已83人受器材资助。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省、市、县领导走访慰问城乡特困户、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县医院、中医院住院病人,送上救济金4.21万元、棉被64条、大米70袋、油45壶、面条320斤。

6、强化抗灾救灾机制。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借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的东风,学习宣传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在民政网站上悬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挂图,与各乡镇分发宣传挂画、防灾手册,与县财保公司在云丰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问答,同时在张家地村组织村民进行遇灾逃生应急演练。各乡镇、社区、学校也纷纷组织演练,切实提高了全民的防灾、减灾、备灾意识。组织14个乡镇的灾害信息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培训班。提高避灾安置场所保障功能,对已经建成投入运行的48个避灾场所进行了功能提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开放启用,安全运行。筹措20万元资金,补助坑下等10个避灾场所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救灾物资储备,以提高危险区域的防灾、避灾能力。加强值班和报灾制度,防汛、防台、节假日期间,有专人值班,灾害来临及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今年全县发生火灾10起,先后遭受“3.5”冰雹、“5.21” “6.18”强暴雨等灾害, 灾害发生后,及时核灾报灾,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报告灾害信息,做到快速、准确,及时筹措资金下发救灾款114万元、救灾物资15万元、衣物200件、棉被120条,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证。从2009年开始,每年投保资金33万元,切实提高了全县人民抗击自然灾害能力。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

(三)落实养老服务网络,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1、加强中心敬老院管理。目前在院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361名,已集中供养325人,集中供养率达90.03%,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了中心敬老院领导班子力量,成立了中心敬老院党支部。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纳入敬老院干部职工重要考核内容之一,邀请院民代表参与行风建设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工作人员的劳动用工关系挂钩,增强宗旨意识。建立各有50余人参加的扫盲班、娱乐班,丰富了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2、做好居家养老、“星光老年之家”工作。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成立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站,社区成立服务站。在云和镇6个社区为60余位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失能老人80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免费安装“一键通”电话,只要拨①、②、③等键,各项服务马上送上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新建40 家“星光老年之家”,新建了黄家畲村、雾溪村、大湾村老年活动中心。

3、积极开展了第二十三个老人节活动。在第二十三个“老人节”之前,会同老干部局、体育局等单位组织县直属行政企事业离退休老同志共2500余人,在县体育馆举行体育健身活动。选送乒乓球队、歌咏节目参加丽水市比赛,歌手陈心园、阮美君荣获十佳歌手称号,并开展了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等活动,营造敬老尊老氛围;

4、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稳步推进。加大对村(社区)建立老年人协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通过举办全县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班、表彰“星级”老年活动中心等调动老年协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 9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了老年人协会。

5、加强老年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老年活动中心集体育、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活动场所,今年接待量达13.2万人次,中心管理者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接待,按章办事,深受大家的好评。筹资对中心的水、电全新安装,对房子进行修缮,实现美化、亮化。

(四)落实城乡社区建设,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

扎实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协同云和镇做好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并申报省级和谐社区;草拟《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8月5日,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出台了 《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委 [2010] 11号),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困难和问题;编制完成了《云和县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在去年完成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2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建成4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2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制度。在做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的同时,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村务公开内容,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完善村务公开程序;认真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治理任务。12月底前牵头指导做好紧水滩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

(五)落实双拥共建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2009年冬季共接收役士兵67名,其中转业士官2人、城镇入伍11人、农村入伍54人。根据浙江省、市、县文件精神,对2名转业士官给予岗位安置,11名城镇入伍的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其中发给1名服役八年的复员士官自谋职业补助费72720元,10名服役两年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费每人36360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7月份)每人每月300元,并为他们办理自谋职业证书。

2、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工作。为354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181.679万元;为5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医疗费1.9803万元;为80名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临时生活困难补助4.335万元。同时做好八一、春节等节庆走访慰问驻云部队官兵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发放年画、重点优抚对象及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送去春节慰问金(慰问品)。

3、做好军休工作。认真做好4位军休干部服务和待遇落实工作;积极落实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 落实为民服务功能,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充实完善地名资料成果数据库、电子地图、地名网站等为重点的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云和县交通旅游地图》,积极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龙泉、云和、景宁三县(市、区)界线联检工作,同时做好全面勘界和日常管界档案资料管理自查整改,积极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2、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着重解决事实收养问题。全年办理收养17件,正在办理的有7件。

3、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新增社会组织7家,全县共有社会组织84家(民非企业单位21家,社会团体63家)。顺利完成2009年年检工作,合格率达100%。完成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查率100%,同时对三家重点单位实施检查。

4、做好婚姻登记工作。1—10月,全县办理结婚登记1015对,离婚登记180对,补办婚姻登记133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549份。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合格率100%。

(七)落实“创优争先”精神”,行政效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1、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民政部门职能转变,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尽心尽职履行职责,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9月份,局党组对局下属五个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工作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分为群众评议、领导评议等,建立竞争制、奖惩制、淘汰制;创建学习型的单位,每月10日集中全局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突出,每次明确5位同志作中心发言,提高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水平。

2、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主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均已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1—10月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225批691人次/件,其中集体上访1批11人次。受理上级来访信件8件,现都已办结上报,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正常运行。从2009年8月份开始推行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全县优抚定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实行“一卡通”制度,按照就近方便和服务优良的原则,委托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各类民政资金,办理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民政对象凭存折或个人身份证就近取钱,实现银行直发到户的封闭式运行机制。

4、进一步提高了殡葬督查执法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和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和县人民政府通告》[2010]1号文件精神,规范墓葬管理秩序,到江山、遂昌、文成等先进县(市)参观学习,增强工作信心和决心。清明前及时制订墓区清明节应急预案,向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发出“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的公开信, 安排执法车到各乡(镇)巡回宣传,会同县文明办、工商局对全县丧葬用品制作销售点进行了联合大检查。倡导“文明祭扫、鲜花祭祀”,在太阳山、白云公墓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确保群众清明祭扫活动的顺利进行,使鲜花祭祀做成风气。对“二沿五区”开展不定期的巡查,对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乡镇进行整改,并集中力量对云和镇梅垄村、赤石乡麻洋村等多处违规建坟进行依法劝阻,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殡仪馆、公墓管理所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5、做好行政许可工作。遵循“热情、高效、规范、严细、清廉”的服务原则,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工作。一年来年共受理许可事项12件,办结6件,正在办理的6件。非行政许可事项24件,办结17件。办结即办件2000余件,给企业及办事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6、包装好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我局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共争取省民政厅补助资金1298.72万元。比2009年(929.68万元)同期增加369.0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乡镇基层民政人员大多兼职,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县中心敬老院管理难。敬老院管理人员、合同制工人偏少,待遇偏低;

三是复员退伍军人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维稳工作还应重点关注。以上的这些不足与差距,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明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为主线,以建设群众满意民政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吸纳各种资源和手段,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低保标准确定机制,认真做好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规范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透明操作、便民高效”的管理机制,继续完善医疗救助即时结报系统,全面推行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同时,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11年底,全县100%的城镇社区、70%的行政村均建有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

2、继续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和“避灾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基层群众的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力争到2011年底,全县100%的乡镇和40%的行政村建有应急避灾场所。

3、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强化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和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提升县中心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稳妥推进县老年福利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全民慈善捐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慈善救助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4、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事业管理,努力发挥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能动作用,更好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民主治理机制、服务体系和文化建设,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继续推进“青山白化”整治和村级生态墓地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继续加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力度,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力争96%行政村达到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强化引导,规范操作,协助做好全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5、继续加大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力度,有效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继续推行“即时结报”结算服务模式, 全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实施到人。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等系列双拥活动,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安置补助金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各项待遇,进一步规范军休安置经费管理。深入调研排查,稳妥处理好各类信访件,切实加强复退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积极探索共建路子,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措施

1、抓好民政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落实的力量。一是加强民政部门班子建设。民政局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讲团结、作表率,争创学习型、为民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和谐型的领导班子。二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开展教育与培训,提高民政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奉献型、务实型的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强机关党建。认真组织理论学习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贴心为民办实事。

2、实行精细化管理,改进落实的方式。围绕管理程序化、目标精细化、任务定量化、考核标准化的行政管理目标,以精、准、细、严为基本要求,全面梳理民政工作职能与任务,逐一明晰工作事项与目标,科学界定岗位职责与人员定位,建立考核评估奖惩体系,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3、加强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落实的手段。建立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慈善救助等为一体的县、乡二级联网民政信息平台,推行网上办公,充分运用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4、打造民政支持机制,优化落实的保障。从宏观协调着眼,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支持重视,从政策层面建立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扶持机制。进一步加大民政专项资金保障力度,建立民政专项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对要求落实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支持,为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云和县民政局

201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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