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4147/2011-17288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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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贸局 | 成文日期: | 2011-06-29 |
文号: | 云经贸〔2011〕29号 |
各科室:
2011年省语委、省教育厅将对我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丽水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丽水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实施细则》、《云和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职责》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云和县经贸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云和县经贸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2011年省语委、省教育厅将对云和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了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努力以高标准达标,根据《丽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意见》(丽语〔2008〕1号)、《丽水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丽水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云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省、市有关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规定,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树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我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为目标,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在本单位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和完善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严格的培训检测、完备的档案整理,进一步提高干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使普通话成为公务语言、生活语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
2.具体要求:单位适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三级以上。通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使规范用字意识加强,应用水平提高,各种公文、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等能正确使用规范汉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缺损字等不规范字。
三、评估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
办公室、综合科、招商协作办、企业管理科、贸易科、墙改办、行政许可科。
2.评估标准
依照《浙江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中党政机关的标准进行评估。
3.评估内容
⑴综合管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等。
⑵普及普通话:机关适龄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
⑶社会用字管理:主要是指公文用字达到规范化水平。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3月)
⑴召开全体干部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布置迎评工作。
⑵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⑶召开评估达标工作会议,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
相关文件和评估标准,抓好宣传发动,具体落实迎评工作措施。
2.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7月)
(1)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政策法规和用语用字知识,营造“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2)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全国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语言文字工作经验交流会、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用字规范化等专题培训班、普通话培训和等级测试等工作。
(3)根据《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开展自评。
3.考核验收阶段(8 月至 11 月)
按照省、市评估日程安排,健全迎评工作档案,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含图片、音像资料),粘贴语言文字宣传标语、图片,上交自评报告、自测表和材料目录,接受县语委办的初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增强迎评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意识,加强对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有关人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迎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影响广泛、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动员单位干部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到预期的效果。
3.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对公务员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作为评先的必备条件之一,并严格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