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十一五”期间有序发展,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保障。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提供健康服务。结合我县卫生事业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卫生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一)卫生事业不断发展。
1、医疗卫生服务框架基本完善。“十五”期末,全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6个。其中县属医疗机构2个,卫生机构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个,镇中心卫生院3所,乡级卫生院(分院)15所,民营1家,个体诊所19家,厂矿学校医务室10个,农村卫生室56个;全县拥有卫技人员480人;核定病床280张,其中县级综合性医院220张,中医院60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55张,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4.8人。基本适应于全县人民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2、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我县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并完成组建。完成乡镇防保队伍改革。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组织网络,成立了片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服务站,组建县、乡两级公卫人员75人和176名村(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员队伍。建立了县乡两级公共卫生服务的网络直报系统。
3、农村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截止到2005年,全县共63026位农民参保,参保率为71.3%。2005年,共报销住院医疗费182.5万元,受益农民达1979人次;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优惠5%药费达17280人次,优惠金额7.3万元。
十五期间累计投资23万元,修缮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1280平方米。朱村、崇头、赤石三乡(镇)卫生院已达到规范化门诊建设。赤石村卫生室等10所村卫生室成为市级规范化村卫生室。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出台《云和县乡镇卫生院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卫生院改革力度。
4、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巩固。我县已消灭天花、疟疾和基本消灭丝虫病、麻风病等传染病,较好地控制了碘缺乏病、乙脑、流脑等疾病的流行。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成功地阻击了“非典”的侵入。有效的处置霍乱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完成计划免疫接种门诊和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2005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受到省里表彰,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428.66/10万。孕产妇死亡连续8年为“0”位列全市第一、全省前茅,婴儿死亡率6.1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45‰,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005年在全市首推免费婚检,婚检率63.12%。实行儿童入托健康体检制度。
5、卫生监督执法不断加强。开展了卤制品市场、奶粉市场、学校食堂、重点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及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医疗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各类公共场所用品合格率为78.9%,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 86.8%,实施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启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A级1家,达B级8家,C级差9家。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
6、医疗卫生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4067万元,现有医疗卫生业务用房24382M2,拥有全身CT机、200—500MAX光机、CR、彩色B超、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全麻机、腹腔镜等大型医疗仪器设备。2002年通过省“农村中医重点建设县”验收。2005年县人民医院通过了“二级乙等”的等级验收。开展骨科髓内钉内固定、断指再植、髋、膝关节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植入、肝叶切除等高难度手术。各医疗机构采取进修、继续教育、函授、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等方式,提高在职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7、全县爱国卫生全面掀起。积极开展消灭“四害”(灭蚊、灭蝇、灭蟑螂、灭跳蚤)和灭鼠工作,鼠密度监测为1.62%,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县上下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农村垃圾集中处置率100%;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全县卫生饮用水受益率94.9%,卫生厕所普及率68.8%,粪便无害化处置率33.1%;2003年获得市、省级卫生县城称号,2004年获得国家级卫生县城称号。
(二)卫生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
1、公共卫生问题突出,应急事件处置能力薄弱
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任务艰巨,食物中毒、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三级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薄弱,监测手段落后,常规和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低下。
2、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集聚,原农村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出现闲置。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的装备重城市轻农村,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4067万元,其中县城占92.65%,农村只占7.35%。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处于起步阶段,难以适应群众医疗需求。
3、乡镇卫生院负债严重,农民社会医疗保障能力低下
2005年度全县18个乡(镇)卫生院(分院)业务总收入172万元,多数卫生院收不抵支,负债运行。山区农民由于经济贫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合作医疗受益农民覆盖面不广,报销比例偏低,农民医疗保障能力低下。
4、卫生人力资源不足,结构不合理
全县在编卫生技术人员369人,大专以上学历124人,全部集中在县城,农村为空白;中专学历216人,城市占92.13%,农村占7.87%;具有执业医师(包括助理医师)资格277人,城市占73.06%,农村占26.94%;具高级职称23人,全部集中于县城;中级职称108人,城市占98.81%,农村占1.19%;初级职称238人,城市占75.85%,农村占24.15%;公共卫生队伍人员编制不足,仅占全县卫生队伍17%。全县卫生人才引进制约因素多,外流情况严重。
5、卫生财力投入不足,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
2005年,地方财政对卫生的支出占社会事业财政支出的3.1%。2000年至2004年卫生事业经费拨款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为3.21%、2.41%、2.60%、2.60%、3.33%,与要求达到5%的目标相差较远;农村卫生经费严重不足,逐年下降,2005年农村卫生经费拨款占卫生事业经费比重为6.5%。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实施卫生强县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医疗质控、中医中药、科技教育、卫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健全和完善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妇幼保健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全体公民身体健康,促进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县域卫生资源的配置必须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对基本卫生服务的需求,通过健全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达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主要要求;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和内部的有序竞争,应对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
2、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县域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卫生资源统一纳入规范的管理范围,个体行医以及其他社会资本投入的卫生资源,也必须服从规划的总体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机构、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等医疗服务要素行业准入上严格把关,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逐步推进全行业管理。
3、均衡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促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各领域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增强预防保健、卫生执法、健康教育等薄弱领域,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等薄弱环节,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卫生服务能力。
4、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要充分认识我县医疗服务资源基本能够满足需求,公共卫生资源相对不足的现实,严格控制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档次,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面向高消费层次的特需服务和专科服务。政府新增的卫生资源主要应投向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
5、讲求成本效益的原则。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倡导农村适宜技术、适宜设备的应用,防止高投入、高科技的滥用。
6、可及性、可行性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的可及性,功能上要注重区域内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投入上要处理好硬件和软件,一次性投入和经常性费用之间的效用关系。
三、“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目标和卫生工作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重点优化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资源。到2007年,建立健全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的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农村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县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1、卫生发展规模目标
(1)机构设置:政府举办县级医疗机构2所,卫生机构3个,乡镇医疗机构14所;厂矿学校医务室(或健教室)15所;民营医疗机构1所,个体诊所30家(城市控制在20家内);村卫生室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其中乡镇卫生院改建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6个。
(2)卫生人力:到2010年,全县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50人左右,规划内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员510人以内。其中县乡两级公共卫生人员102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40%,中专学历不低于50%。
(3)床位设置:到2010年,全县共设置床位410张(含乡镇卫生床位20张)。其中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床位360张,民营医疗机构床位50张。
2、卫生财力目标:县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总支出增长幅度,力争到2010年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占年财政总支出的5%以上,加大农村卫生经费的投入。
3、卫生工作指标:到2010年,全县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五苗接种率达98%以上;公共卫生场所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孕产妇死亡控制在20/10万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在10‰以内,新法接生率达100%,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8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鼠密度控制在2%以内;健康教育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5%。
(三)卫生工作重点任务
1、完善卫生机构的设置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县城设置云和县人民医院(二级综合性医院)1所,云和县中医院1所,民营医院1所。
——云和县人民医院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全县医疗急救、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修工作,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核定床位280张。2010年前完成云和县人民医院迁建和传染病区建设,按照二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并达到二级甲等的综合性医院,同时加强120急救分中心建设(挂靠在县人民医院)。
——云和县中医院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全县医疗急救、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修工作,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核定床位60张。并增设云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逐步转为公共卫生型,服务中心按规范化标准筹建,2010年前完成综合大楼建设。
——民营专科医院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医疗专科专治,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核定床位50张。
(2)县级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医疗卫生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的指导中心,按要求配置仪器设备,达到建设标准。2007年和2008年前分别完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迁建,2010年前完成妇保所的迁建。
——县城设置县卫生监督所,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到2007年底,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设置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2个,执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派出机构的人事和财务纳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
——县城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疾控中心下设健康教育所和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和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县城设置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县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县级妇幼保健所建设标准,并创建规范化门诊。
(3)建制镇所在地由政府举办1所中心卫生院,建制乡所在地由政府举办一所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全县乡镇卫生院核定床位20张。乡镇卫生院2010年前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逐步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前完成石塘、紧水滩、大源卫生院的迁建和9所卫生院的改造修建。
(4)行政村原则上一个中心村设卫生室1个,基层村按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每2个村设卫生室1个。村卫生室由村集体举办,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接受村“两委”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诊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2010年前对现有的村卫生室逐步改建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5)厂矿学校医务室(健教室)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学生的医疗保健,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6)私人诊所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
2、加强卫生人力发展
(1)县级机构:(编内卫生人力)
①云和县人民医院规划编制264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40%,中专学历占50%;高级职称占10%,中级职称占35%,初级职称占55%;执业资格100%。
②云和县中医院(服务中心)规划编制84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40%,中专学历占50%;高级职称占10%,中级职称占35%,初级职称占55%;执业资格100%。
③云和县卫生监督所规划编制20人,(包括卫生监督分所人员8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5%。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50%,中专学历占40%;中级以上职称占50%,初级职称占50%;执业资格80%。
④云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划编制30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50%,中专学历占50%;高级职称占15%,中级职称占50%,初级职称占35%;执业资格100%。
⑤云和县妇保所规划编制20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5%。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40%,中专学历占60%;高级职称占10%,中级职称占60%,初级职称占30%;执业资格100%。
(2)乡镇机构:(编内卫生人力)
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规划人员86人,其中公共卫生人员32人。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人员10-15人,其中核定公共卫生人员3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5%;大专学历占5%,中专学历占30%;全科医学岗位培训100%;执业资格100%。
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人员3—5人,其中公共卫生人员核定为2人。卫生技术人员占95%;中级职称5%,初级职称95%;全科医学岗位培训100%;执业资格100%。
(3)社会力量举办机构:(编外卫生人力)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80人左右,乡村医生资格100%。
每个行政村设公共卫生联络员1人,可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村医生或村计生服务员担任。
民营医疗机构、厂矿学校医务室和个体诊所卫生人员150人,执业资格100%。
3、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县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承担全面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并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乡镇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在乡镇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村级组织要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各行政村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协助村“两委”领导做好日常工作。
4、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县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
(2)县政府要加强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投入。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经费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中心主任)和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为稳定农村卫生队伍。要将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制度。按中央和省规定的由同级财政安排的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
(3)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改革用人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推行人事代理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改革分配制度,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推行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引入竞争机制,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中心主任)。
(4)对不再列为政府举办的原乡镇卫生院和分院,可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资源重组,转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或门诊部、诊所。
(5)加快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达到农村人口的80%以上,到2010年,达到95%以上。把推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巩固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参合农民提供2年1次的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用好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10元全额补助。
(6)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相对稳定的筹资机制,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在内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并轨,努力解决好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5、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浙江省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和组建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以个人为中心,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经济、方便、及时、亲切、周到、综合、持续、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政策保障措施
实现上述目标,要落实好以下几项具体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的领导是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应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要把卫生事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健全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卫生部门行业调控作用,加快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抓好卫生工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卫生事业有序发展。
(二)加大医疗机构内部各项配套改革,推进卫生事业进程。面对医疗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化各项卫生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努力降低服务成本,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卫生经济政策。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2〕198号)。县政府逐年增加卫生投入,每年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总支出增长的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有所提高,在“十一五”期末达到5%(不含职工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中医事业费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对卫生事业发展的省级专项的配套经费要确保安排。为增强行业的调控能力,保证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中医中药三大战略重点工作的开展,县级财政应建立相应的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拓宽筹资渠道,动员全社会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通过引进民营资金、无偿捐助等方式解决卫生投入不足的困难。
(四)贯彻科技兴医战略,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的科技含量。重视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现代管理技术、通讯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在行业中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行业现代化;注重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强化继续医学教育、业务技术建设和科研工作,形成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素质的卫生科技队伍;建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医学科技特色专科和项目建设,增加医疗服务技术的科技含量。
(五)实行政策倾斜,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要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县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扶持力度,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改水改厕等工作的领导和经济扶持力度。
(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和卫生队伍的卫生法治意识,促进卫生工作的法制化。加强对食品、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工作,落实有关监督监测措施,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密控制和避免传染性疾病的暴发流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切实整顿医疗市场,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管理,对非法行医,做到依法严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监测水平,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七)动员全社会参与,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响应并认真组织实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强化人群卫生保健意识,提高居民、青少年健康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教育每个公民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正确引导人们的健康消费,推广和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镇、文明乡村活动。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开展老人保健、老年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伤残康复工作,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八)加强医疗质量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重视医疗质量建设,通过学科带头人培养、医学继续教育、选送进修培训、鼓励函授自考等形式,努力提高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医疗质控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医疗意识教育,完善岗位责任制,规范各项操作规程,促进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在全行业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规范教育,大力培育爱岗敬业,方便病人,优质服务的行业风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决纠正私收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起卫生服务的良好形象。
附件:“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计划
附件:
云和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项目计划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规 模 | 总 投 资 | “十一五”期间投资估算(万元) | 实 施 年 限 | |||
投资额 | 上级补助 | 地方财政 | 自 筹 | |||||
1 | 县人民医院迁建 | 征地60亩,建筑面积26000M2 | 8300万元 | 8300 | 200 | 7600 | 500 | 2010年完成 |
2 | 县疾控中心迁建 | 征地5.5亩,建筑面积2450M2 | 896万元 | 896 | 150 | 746 |
| 2007年完成 |
3 | 县卫生监督所迁建 | 征地5亩,建筑面积2000M2 | 570万元 | 570 | 100 | 470 |
| 2008年完成 |
4 | 县中医院综合大楼 | 建筑面积2600M2 | 500万元 | 500 | 100 | 400 |
| 2010年完成 |
5 | 石塘镇中心卫生院迁建 | 征地3亩,建筑面积1000M2 | 250万元 | 250 | 100 | 150 |
| 2009年完成 |
6 | 紧水滩镇中心卫生院迁建 | 征地3亩,建筑面积1000M2 | 250万元 | 250 | 100 | 150 |
| 2009年完成 |
7 | 大源乡卫生院迁建 | 征地2亩,建筑面积500M2 | 125万元 | 125 | 50 | 75 |
| 2008年完成 |
8 | 县妇保所迁建 | 征地3.5亩,建筑面积1500M2 | 400万元 | 400 | 200 | 200 |
| 2010年完成 |
9 | 卫生监督分所 | 2所建筑面积共200 M2 | 20万元 | 20 | 10 | 10 |
| 2007年完成 |
10 | 乡镇卫生院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房屋修理 | 房屋修理9所,面积6500 M2 | 150万元 | 150 | 80 | 70 |
| 2010年完成 |
11 | 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 | 硬件投入150万元,人才培养50万元 | 200万元 | 200 |
| 100 | 100 | 2010年完成 |
12 | 医疗设备更新 | 县、乡两级医疗机构 | 500万元 | 500 | 200 | 200 | 100 | 2010年完成 |
13 | 卫技人员素质提升 | 县、乡村三级卫技人员 | 100万元 | 100 | 50 | 25 | 25 | 2010年完成 |
14 | 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 县、乡村三级网络 | 30万元 | 30 | 15 | 15 |
| 2010年完成 |
合计 |
|
| 12.291 | 12.291 | 1355 | 10.211 | 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