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2026年3月31日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结合2026年5月15日至5月26日征求意见反馈结果,修改《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如对文件存在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6年7月13日前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云和县司法局。

联系人:叶琳

联系电话:0578-5521926

邮寄地址:云和县城北路4号

邮编:323600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2日——7月13日

附件: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拟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3.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4.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wps



云和县司法局

2026年7月2日


开始时间:2026-07-02
结束时间: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