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云和县带建(构)筑物用地出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范我县带建(构)筑物用地出让行为,盘活存量土地与地上资产,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创新土地管理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及城乡建设实际,参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云和县带建(构)筑物用地出让实施意见》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广泛凝聚群众智慧,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

反馈意见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邮编323600,电子邮箱:yhxgtj@163.com。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标注“云和县带建(构)筑物用地出让实施意见建议”字样。

咨询电话:0578-5113643(尹科长)

附件:云和县带建(构)筑物用地出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6日


开始时间:2026-04-15
结束时间:202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