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云和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管理,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5日。
二、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云和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浩敏
联系电话:19855359518
邮寄地址:云和县凤凰山街道金茂路20号
邮编:323600
三、其他说明
(一)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沟通;
(二)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注明:因规划批复时间紧迫,且前期已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第六条,经研究,本次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
附件:1.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公众意见征求稿).pdf
3.关于《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云和县水利局
2026年9月4日
开始时间:2026-09-04
结束时间: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