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和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管理,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5日。

二、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云和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浩敏

联系电话:19855359518

邮寄地址:云和县凤凰山街道金茂路20号

邮编:323600

三、其他说明

(一)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沟通;

(二)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注明:因规划批复时间紧迫,且前期已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第六条,经研究,本次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

附件:1.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公众意见征求稿).pdf

2.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附图1.pdf

3.关于《云和县水库库区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云和县水利局  

2026年9月4日


开始时间:2026-09-04
结束时间:2026-09-15